個人造業與共業要如何區別? - 晨曦談:正知見vs凡夫知見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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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造業與共業要如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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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KO 於 2011-3-20 16:56 發表
請問老師,個人造業與共業要如何做區別?怎樣才能防範因為個人的造業而引起廣大的共業?
俗諺說個人造業個人擔,自己個人造業不是報應在自己身上,就是會報應在親人子孫身上,但從這次日本海嘯的緣由若是起於軍閥侵略,那為什麼不是只報應在那些享受既得利益者或是後代子孫上呢?
因為少數人的惡業竟然會波及延伸到廣大的地區,這就是老師一直在說的業障因果往上下左右擴散的蝴蝶效應嗎。
這樣我不禁會有點擔心,若是住家附近鄰里有人造業,那和他住在同一個地區的人,若是因為他的造惡業因而產生共業,要一起受到報應,那不就倒霉透了嗎~"~
你的暱稱好像與日本有點淵源 ,不過你是在問一個好問題,可以幫助大家理解更深入的邏輯,善哉問!
同一場共業中,可以善業惡業並存,並非只有惡業;我稍稍解釋如下→〈難以詳解,因為其中因果學問甚大,幾天幾夜都說不盡〉
1.往生對有些人是壞事,但對有些人卻不是壞事,往生只是代表今生「因緣假合」的結束,要轉變到另一場因緣中;如果人生結束,往生三善道,那就不是壞事;例如一場空難,有的人是因惡業受報,有的人是要轉生三善道,但時間緊迫或任務緊迫〈轉生的三善道有急迫任務而需急迫歸位〉,藉著空難搭轉生便車;所以一場空難中,不是所有人都報應惡業。
2.就宏觀生命觀宇宙觀而言,一世生命只是輪迴中一個短暫落腳點,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相續不斷;不若凡人對生死看法那般嚴重與執著;正確的看法是一場生命的因緣假合的「緣由」比較重要;聖人、乞丐、狗屎都是宇宙星塵原子的暫時假合;但為何有些原子假合成聖人,有些原子假合成乞丐,那就是宿世因緣善惡不同所致;所以如何在「因地」締造因緣就相對比較重要,而對於「現象界」的「果地相」就無須執著;果地相都已經是久遠宿世因緣的「蝴蝶效應」尾端了,要在「現象界」去改變「果地相」通常是事倍功半;而於「因地」裡去締結「善因緣」蝴蝶效應的啟端,相對來說比較事半功倍。所以,宗教上的生死觀宇宙觀就與凡人大有不同。
3.我們在這網站上不斷的驗證種種因緣因果的存在事實,就可以幫助大家開闊生命觀、宇宙觀;了解生命因緣假合的道理邏輯;這時候大家就能增添一些「正知見」,減少一些凡夫知見的困擾。
4.又有些人在一場共業中往生;這些往生者本非一定可往生三善道.....但因這些時候往生者的往生是要選擇要幫助「在生者」「眾生」,這時候,等於老天給他機會做一場善功德「示現」,因而原本或許不能往生三善道,卻因老天賜與的功德「示現」機會,因而得以轉生三善道。這樣的例子很複雜,有的例如福島50死士,他們「示現」了人性光輝;有的是示現「錯誤示範」,例如交友不慎,同車違法超速而共業往生,其中有些人是報應惡業,其中也有些人本不足以往生三善道,但因為示範「輕微違法卻可能往死」的教育作用,他可能今生不甚如意,來生也不足以轉生三善道,卻可因為這一場「示範教育」的功德,停止今生這場不如意人生,而可以轉生更好的來世.....
當具備了宏觀輪迴的生死觀,生生死死之間,可以更有智慧,可以更容易放下過去的哀傷而迎向更光明未來;而我們不斷驗證因果確切存在,就是要讓大家能因而啟發與開闊更光明的生命觀、宇宙觀、價值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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