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虐待,虐殺動物(犬貓)"的會受什麼因果懲罰? - 心靈捕手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查看: 10890|引用: 5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惡意虐待,虐殺動物(犬貓)"的會受什麼因果懲罰?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shine 發表於 2016-6-30 21: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老師您好,

想請教"惡意虐待,虐殺動物(犬貓)"的人往後會遭遇什麼報應 ? 上天會與給怎樣的因果懲罰 ?
由於我本身喜愛動物, 看到"非因人類生存"因素而虐待虐殺動物的新聞都會氣憤不已,
但是目前台灣的法律非常薄弱, 即使有法條, 都是罰幾萬了事 (惡意殺人都可以不重判了...)。

自身曾遇過認識的街貓被惡意虐殺, 一直讓我對於這些心理變態犯行人充滿憤怒及無法釋懷,
所以我甚至詛咒那些人不得好死 (真是不自覺常常犯口業)。

想請老師開釋, 或許知道他們將來得那些因果報應, 能讓我釋懷些並內省自己少犯口業。
耽誤您的寶貴時間

感謝老師


推薦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16-7-9 14:15 | 只看該作者



首先歡迎妳的提問,謹此提供些許拙見與部分因果法則,供作參酌。


一、六道輪迴、因果業力
  良以佛道二教皆有論及六道輪迴、因果業力,惟魂轉於何道?
  魄投入何身?因緣如何作用?命運真實的意義何在?
  對此擬答,百家爭鳴卻仍莫衷一是,而終掃入哲學思辯之下,尚待各自領收。
  顯然對於此大哉問,皆未有完整體系式的脈絡依循,更仍未有足夠實證論述與
  解析予世人普遍理解與正確信仰。但細心靜觀世間萬象宇宙法則、或從古籍經
  典旁證導論,亦足以得悉存有更高層次之神靈境界,難以掩蓋。


二、因緣果報為 造物主慈愛智慧之體現,彌漫羅布於一切時空
  南斗註生,北斗註死;魂入何道,適由南斗決之,魄之善惡,亦從北斗衡斷。
  是以或生於六畜,或投生於人,或生蠻夷,或生中土..種種不同皆有前因。
  據本門授下所悉,因緣果報有其法則,律如因緣同類相生、因果相反承受、
  因緣俱足滿業圓等等均是,此暫於後段再作略及。


三、主報、旁報、因果課題
  依據龐大因果系統與各自罪福因緣,造化群生,令其入六道之中各自修歷體會,
  而有主報、旁報種種不同。
  投身於畜牲道為其主報,惟亦有因緣不同之處,如,或遇良主終身疼愛、或即生
  立夭立屠、或流浪重病..等等,此為其旁報。

  因果相反承受,為靈魂生命歷程中重要課程,蓋經此過程後必生親身體會而或可
  修正心性行為。設想若眾生因緣皆為平等,無富貴貧賤妍丑智愚種種差異,又何
  來有善有善報,惡有惡途之業力作用?


四、思辯:魔與災難的生成
  災難並不往往必然是業力過咎所致,依據本門授下所悉,可查命主之因果命盤,
  觀照其離世時間,當知其歸處上下。
  另舉數例:耶穌受難、聖女貞德受火刑均為轉昇、又或大型空難罹世者眾,未必
  歸處相同,僅於離世方式與時點相同而已。
  魔與災難的存在,並非毫不利益。職言之,其中隱含神佛之慈愛。例如眾生無知
  業障累,適於災難臨時,能發善心善行,可銷其罪業。當然,能理解於此者並
  不普遍,故悉者不作此語,僅供心證。


五、虐殺之因果與代結論?
  天理因果法則之下,沒有無緣無故之災難。但究竟虐殺生命決不符天道,是以先
  不論前因究竟為相反承受,或過度報復,自該當造惡因之構成,而必有業力。
  吾輩僅需謹信,因果報應,不爽毫髮。莫生眼前執著,當圖善行之實踐。復贈斯
  語: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以無所為,達命知情者,不務知所無奈何。
                             --莊子達生篇。
  嘗試解之:理解生命實情者,不經營對靈魂沒有幫助的事務,理解命運真相者,
  不想像命運無可奈何之事務。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妙諦因果師 發表於 2016-7-10 03:18 | 只看該作者
因果報應法則是非常嚴謹極且周密的系統,難以隻字片語就能予以表達,以下另以斗數角度來做些微補充,本門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是印證因果的工具,基於因果相反承受法則,在命盤上面大概會有幾種現象,會呈現因前世有傷害動物之因,而今生因動物帶來災咎的果報,依所犯輕重情節來決定格局大小。

例如:廉破天刑逢忌煞會有被獸類動物所傷的格局,而貪狼逢忌煞也有因動物帶來災殃的格局。更甚,冤念深重者更可能不願意入輪迴重新投胎而化為冤親小人來索討債務,在斗數中呈現的就是天虛、陰煞星曜,其果報呈現就是主徵冤親小人、卡陰或癌症,讓施虐者今生受盡癌症病痛折磨、亦或是在無形精神層面被陰界冤魂干擾佔據不得解脫,甚至多冤親小人陷害干擾災難不斷…等之討債索命行為。

但上天神佛慈悲憐憫,更基於冤家宜解不宜結、冤冤相報何時了的原則,不願其生時身驅受盡凌虐而亡,死後靈魂更受仇恨之苦折磨,有時亦會給冤死的生命另一種選擇的機會,讓其自行選擇是否放下仇恨重新入輪迴,並於來世由施虐者當其貴人,竭盡所有予以彌補來還債。

因果是天公地道的規律準則,世間發生的很多事都有其前世因緣,有時不是只有肉眼表象所見這麼簡單,凡所造之因果都難逃上蒼將其刻劃呈現在命盤上與命運緊緊相連,很多時候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在此補充一個真實故事:
高雄某科技大學曾姓教授因緣際會下,曾參加紫微斗數課程,他信奉  觀世音菩薩,本身也有通靈體質,經他轉述有位同修長年為癌症所苦,癌細胞不斷擴散,且反覆復發,經請示  觀世音菩薩後,  觀世音菩薩降駕開示乃因那位同修前世曾虐死一隻貓,那隻貓帶著很重的冤念索討。其貓靈索命示現於命盤中的現象即為天虛、陰煞星曜受剋嚴重、因而罹患癌症,病榻纏綿,這隻貓放棄輪迴,帶令(黑旗令)追討,在正常情況下神佛亦不會介入,因為神佛伏魔、伏妖但不伏冤
4#
 樓主| shine 發表於 2016-7-13 00:00 | 只看該作者
很謝謝兩位助教的回覆。
我認識的那隻街貓很親人可愛超人氣, 溫暖了附近鄰居及學生的心。(我家沒養過貓,環境也不適合,所以無法帶回)。
牠被惡意虐殺的事件,傷痛了很多人的心;事發後有年輕人站在牠平常跟人玩耍的地方嚎啕大哭;我母親走過牠常出沒的巷口會傷心流淚... ...

可能牠這世廣結善緣,牠走後,許多人在法律方面默默奔走,盼能讓施虐者付出相當法律代價。

或許現行法律無法有效制裁這種惡人(每次看到惡意虐殺事件我都會氣到血壓飆高),但兩位助教的"因果"說明及實例故事,讓我的傷心及憤怒少了許多。

感謝~~
5#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16-7-13 01:28 | 只看該作者


固然法律是人世間為求共同生活的基本門檻,惟因是最低之基本門檻,是以必有不足,須待眾人達成高度共識才有修正或立法之作為。
縱使法律始終無法滿足平等的實踐,但於因果之前,豈有平等差別?因果由己非由天。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12-22 00:4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