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2001:我好想挽救我的婚姻危機 - 第38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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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13 olive2001 的帖子
有些事情,一個人真的很難走得過去,幸運的有家人朋友的支持,但他們怎麼知道我們的痛,很多事情因為怕家人擔心,更是沒辦法去傾訴,這時候真希望有人能牽著手一起走過,一起加油,互相打氣。因為,事情總會過去的。事關己則亂,好在我和olive都能互相拿棒子捶,互相打醒對方。冷靜時總能用智慧去想,但一旦有事,聰慧如olive也常常打電話來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啦 因為走過,才知道怎麼痛,因為走過,才知道是怎麼兩難的局面,我和olive都不像老師及助教們這麼有智慧,但我們很願意聽你們說話,也願意握著你的手幫你加油,不要一個人哭,也不要有負面的情緒,如果你願意歡迎你加入我們”喝咖啡聊是非”的陣容,可以發短消息連絡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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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7 olive2001 的帖子
法律真的有規定"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民法第1003之一條的規定
真的有這條規定阿
我老公結婚之後他是認為為何他要養老婆..誰規定的ㄋ?
所以目前我帶業中.每天出門找工作
他高興就給我幾百元.不高興吵架都沒留錢給我
好加在他還願意負擔寶寶的奶粉尿布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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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16 love20080619 的帖子
家庭生活費用應如何分擔﹖
(一)不論採用哪一種夫妻財產制,關於家庭生活費用原則上是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但夫妻亦可以自行約定分擔之方式(民法第1003條之1)。這是修正後的新條文,進一步肯定了家務勞動的價值。
(二)因為支應家庭生活費用所發生的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民法第1003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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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可能是認知或觀念上的錯誤
法律沒有規定"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是要共同分攤或約定分攤,但只要是健全有工作能力的人,只要有一方擺爛不分攤時還是拿他沒辦法的。
我老公結婚之後他是認為為何他要養老婆..誰規定的ㄋ?----->婚前最好有白紙黑字寫好如何分攤或共享收入與負債。法院主要還是依一分證據才能說一句話。
他高興就給我幾百元.不高興吵架都沒留錢給我----->其實有很大部份的家庭都是這樣的,就算是白紙黑字寫清楚,法律還是不會主動處置或介入不遵守約定的人,這也就是為何很多老公棄養妻兒數年,還是拿他沒輒的原因所在。
台灣的法律雖然在進步中,但對弱勢並無直接太大的幫助。
雖然法律對婚姻有很多的法條約束,但法律只對守法的人有作用,逍遙法外的依然大有人在。
依妳的疑問?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道理是對的但非必然,如果他不養又能如何?
當然可以訴諸法律,但一旦上了法院就是清算的時刻,夫妻撕破了臉...不是大好就是大壞。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夫妻會再婚前寫婚前協議(約定家事生活費如何分攤...)
就算有約定?還是要不違背公序良俗,才有法律效力喔!(約定中不可提到萬一離婚你如何?我如何?)
且這樣的約定既然收入共享、負債也一樣要共攤。
依我的例子,婚前我有婚前協議書、婚後外遇有婚姻協議書...但是,不走上法庭,這一切都是廢紙一張,自己看了高興而已。
走上法庭也一樣好事多磨,且夫妻對簿公堂撕破了臉,贏了又如何?
重點是那兩張協議書對我的官司,不但沒有幫助,還成了目前官司爭議點之一。
其實女人還是要勇敢地愛自己做自己,去做自己想要的事,才會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再被發生的事追著跑或著被迫承擔。
慢慢來、穩穩的走,試著跨出去看看,不要害怕改變,沒有任何人會為我們的悲傷停留,有也是短暫的。
如果一時無法承擔新狀況?那就先安於現狀提升自己,試著不要只是抱怨,自己怎麼承擔這麼多苦難?
慢慢地讓自己由內產生力量,慢慢等待自己成長,才可以勇敢地愛自己做自己。
我是這樣一步一步從谷底往放爬的,現實生活中,我的苦難並無減少?經濟壓力無限量的擴大中,迷失的人也依然音訊全無。
老天爺一再發生些事情,逼著我不得不鼓起勇氣面對,但我沒有放棄自己!
當我自己不放棄自己時,我的人際關係也無限量擴大中,苦只往肚裡吞、臉上多了笑容,人也反而變美了呦!
最近我很少在站上留言,因為我精神上變快樂了,雖然每天仍上來網站無數次,但只能報喜、暫時無憂可報了。
網路是一個很可怕、也很溫暖的世界,我不再害怕陌生人,哪一個人不是由陌生變朋友的呢?
說真的這個月我生活幾乎已到困境中的困境,但是相信嗎?我這個月沒有一天有空...哀聲嘆氣!
我身上沒有能用的現金,可是我家有好多的飲料、水果、糧食...全都是由陌生變朋友人送來的愛心。
4月至今每個假日我都跟網友聚會,烤肉朋友幫我出錢、交通網友替我們母子想辦法、還陪我孩子抓魚、放風箏....
我告訴自己--反正我都這麼慘了,還怕別人騙我、害我嗎?
只要是公開正常的方式,就是聽晨曦老師的話:走出去、勇敢走出去就對了。
只要心存善念,就會吸引善磁場!...也許我未來的工作就是靠這樣成就的也說不定呀!
悲傷難過只能得到短暫的同情力量,唯有自己試著站起來、正面的看待人生,才能廣結善緣!
希望我能成功走出困境,相信晴天就在眼前,也非常願意分享我的經驗,陪著走不出來的姐妹們走一段
看樣子免費的【網路幸福咖啡廳】很快就會開張 ,大家一起努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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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17 olive2001 的帖子
我是昨天剛好看到你的文章.越看越起勁.覺得真的好戲劇化...
當中一篇文章看到你寫的:法律有規定"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民法第1003之一條的規定
所以我才發問..問一下這條是真是假
當然我也知道.就算上法院..以我老公名下沒任何財產.薪水領現金.沒勞健保沒保險的狀況來說
就算強制扣款也沒用..因為他不給耍賴我也拿他沒轍
我老公也曾經說過如果離婚他絕對不會付贍養費給我(就算法院判也一樣)
如果監護權在我這裡他也不會付小孩的費用給我小孩..但前提..他不會給我小孩.就算法院判也一樣
所以ㄋ~~~你說的:"台灣的法律雖然在進步中,但對弱勢並無直接太大的幫助。
雖然法律對婚姻有很多的法條約束,但法律只對守法的人有作用,逍遙法外的依然大有人在。"
我認同!!不守法的人拿他也沒輒..又不會被關~唉~
olive2001姊
我昨天花了1.2小時把你的文章看完..我發現你的度量真的好大...包容也好大唷
(跟我媽有的比了.我媽當初也是被算欺騙的結婚.離鄉被景的.從高雄來台北做牛做馬.公公還會打人.而我爸還外遇.....但我媽也是後來走入廟寺才學會放下.度量也超大的.家裡才慢慢有圓滑.我媽也是沒跟我爸離婚.到現在我爸也是自己賺自己花.而我媽卻要付全家大大小小的開銷.還要擔心我這小女兒...哀哀)
大多的人遇到現在的狀況..早就離婚了吧!我真佩服你們這些人!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我也許沒這ㄇ大的智慧可以去面對解決
看到你有些文章!!我都覺得很悲傷都替你留眼淚了
而且像你遇到這樣的事情..但是卻沒有怨天尤人.還可以用很正面有智慧的觀念去面對
我真的好佩服你唷!畢竟有這老公跟沒這老公好像沒差
看到你們的問題在看看我的!就覺得我的好像是綠豆芝麻小事一般
覺得拍謝.........也許我太年輕(72年次)還不是很懂事吧..........還浪費老師們的時間!!!
那你最近近況如何ㄋ?有個小孩找工作真的很困難吧!
況且你還要上法院又要顧小孩..看看能不能找兼職的啊
[ 本帖最後由 love20080619 於 2009-4-17 10:1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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