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離婚,但我仍深愛著我的前妻,我們是否還有情緣? - 第5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樓主: jason16837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我剛離婚,但我仍深愛著我的前妻,我們是否還有情緣?

[複製鏈接]
21#
妙因因果師 發表於 2010-2-15 19: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ason16837 於 2010-2-15 17:21 發表
老師:
我前妻的出生時間為62年7月13日 9:15分,不對嗎?

請再仔細看晨曦老師回覆您的內容:
原帖由 晨曦〈司教〉 於 2010-2-14 10:42 發表
妳太太會不會連出生日期都是錯的?
我們定盤很多次,從08:25到12:25出生的兩個盤都定過,但都有很大疑惑;
因~不能確定她的命盤,也無從得知她是何心態?

由於已對你的前妻命盤定盤多次,都不符合,所以才會對她的出生日期有疑問。
原帖由 jason16837 於 2010-2-15 17:21 發表
1. 問題: 此意思是說不管經過幾年,往後我再將她追回,都即有可能還會引發我的負面偏激嗎?

請先好好思考晨曦老師寫的這段話:
原帖由 晨曦〈司教〉 於 2010-2-14 10:42 發表
但因為從97年起她是引發你身敗名裂的大冤親,所以你不只是要與她分手,而且心中必須放下對她的所有一切想法、回憶....;如果你心中繼續揹負著對她的任何想法與回憶,她仍能發揮大冤親作用,讓以身敗名裂。

再請你回想從97年到現在跟前妻的互動,是否真的是你所想要的婚姻生活?因此從你命盤來看,很肯定的回答:是的,你只要再挽回她,年屆古稀以前都會引發你的負面偏激,並且身敗名裂。
原帖由 jason16837 於 2010-2-15 17:21 發表
2. 問題: 若我真的決定要追回她,有可能嗎?

沒有前妻正確的命盤,所以無法回答有沒有可能追回她;不過前妻非你正緣,所以不建議這麼做。
原帖由 jason16837 於 2010-2-15 17:21 發表
3. 問題: 若我上輩子真的辜負她或欠她,我這輩子要如何還清?

如果能有正信宗教信仰並皈依神佛,依照該宗派之法門積極行善功德,則個人因果功過暫由神佛替你做主,當智慧逐漸提升與功德漸漸的累積,往世種種惡業則能慢慢由神佛替你轉化,即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老天爺是很慈悲的,並不贊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若執意復合不願放下,就是再招惹惡因緣,很容易讓彼此冤欠糾纏不清、愛恨糾雜,殊為不智。



22#
 樓主| jason16837 發表於 2010-2-15 20:41 | 只看該作者
老師:
我清楚了
謝謝老師在此過年期間還這麼辛苦為我們解盤
老師們,真的感謝您們

B/R

Jason Chen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12-22 09:2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