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526的情緣與印證 - 網友心得與評鑑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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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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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526的情緣與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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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標  題:請老師幫我解答,謝謝!
發  表 人:希(pk526)
發表時間:2006/08/01 10:29:04

(本人)女生 : (農曆)64.04.26 下午22:42 出生於台北市
男生 : (農曆)62.11.08 下午13:10 出生於台北市

一.93年結婚 ,因外力因素,於同年衝動簽字離婚,事後很後悔, 想請問我們還有緣份在一起?
二.我何時會有子女?
三.請問我適合從事貿易業或考公職較好呢 ?



[ 本帖最後由 晨曦居士 於 2007-5-18 17:14 編輯 ]
2#
 樓主|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7-5-18 17: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晨曦居士 的帖子

標  題:Re:TO~pk526
發  表 人:晨曦(alexzhou812)
發表時間:2006/08/10 14: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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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能表達善意ㄉ互動,讓他回復感受到妳對他命格個性潛能發展ㄉ扶持,96年起有機會復合。
何時有子女要看啥樣配偶,如果是跟妳前夫,96年就會生育。
從事貿易業或考公職都可以。考公職要到97年才有機會。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7-5-18 17: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晨曦居士 的帖子

標  題:Re:TO~pk526
發  表 人:希(pk526)
發表時間:2006/08/22 11: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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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老師:
1.謝謝老師的解答,讓本人內心燃起一點點希望,我之所以會想和前夫復合是因為他能給我很多精神支持力量,讓我勇於往前直走,但是他現在已經不和我聯絡了,我也知道男女在一起是緣份,若那天我們再次相遇,就如老師之前的建議,復合了,我們會不會過10年後又分開了??

2.從我和他命盤來看,我們都是彼此對方的真命天子嗎? 適合當夫妻嗎 ?

非常感謝!
4#
 樓主|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7-5-18 17: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晨曦居士 的帖子

標  題:Re:TO~pk526
發  表 人:晨曦(alexzhou812)
發表時間:2006/09/14 05: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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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懂得相互珍惜,雙方肯用心經營婚姻家庭,就不會再分開;不肯用心經營,也有點可能再度分開
你們都可算是彼此對方的真命天子/女。
你不一定得多婚,只要你碰上正緣,又肯用心經營,就不會再婚;而他也算是你ㄉ正緣。


[ 本帖最後由 晨曦居士 於 2007-5-18 17:47 編輯 ]
5#
 樓主|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7-5-18 17:43 | 只看該作者
標  題:Re:TO~opkl526
發  表 人:希望(opkl526)
發表時間:2006/09/14 13: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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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真的很感謝您的解答
您說對了,婚後,當時我沒很用心去經營兩人感情,把婆媳關係搞到很惡劣,無視於存在,演變至今的分手,不管未來我和前夫是否會不會在一起,都要謝謝這個家族網站給我有機會,至少老師已經解除了長久放在我內心的疑惑及給我力量,祝老師一切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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