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A、出生日期:
國曆67 年 9月 14日 凌晨12時正三刻五分
農曆67 年 8月 12日 子時瑞生 正三刻五分
出生地: 雲林
性別: 男
B、問題範圍者的出生時間:
父 民國36年 肖狗 出生地:雲林
母 民國37年 校豬 出生地:雲林
妻 出生地:台北
國曆民國64年 1月 4日
農曆民國63年11月22日 子時
大兒子 有嚴重氣喘 出生地: 雲林
國曆95年5月27日 農曆95年5月1日上午8點5分
小兒子 重度自閉 出生地: 雲林
國曆98年7月5日 農曆時辰再補
因妻之生辰只能確定子時,提供幾件大事希望老師能定盤
86與前夫生女兒,與前夫離婚時間另再提供
93年認識我
93年拿掉一個孩子
95年5月與我未婚懷孕生長男
95年登記結婚
96補辦婚禮
98年生次男
105年7月回中部工作
C、問題詳細內容
我93年準備國家考試,因年輕不懂事,上網玩一夜情認識妻,她與我條件、背景、學歷都相差很多,因為愛玩,兩人說好,只發生關係不談感情。但是當年她就設計我懷孕,我懵懂無知,她跑到我家要我媽答應結婚,我媽非常反對,後來拿掉第一個孩子,我心裡對她沒有感情,但是覺得虧欠她,同情她,想說慢慢再疏遠她。
我考上高考後,她一直想盡辦法破壞我喜歡的女生的姻緣,不時打電話去騷擾人家;但我想說還是漸漸疏遠她,殊不知她苦苦哀求我跟她出去,我不忍心拒絕,結果又故意不避孕騙我。等時機成熟,要跟她說分手,她赫然告訴我,已經懷了我的孩子7、8個月。這次再也拿不掉,我當時常常一個人痛哭,不知道如何是好。
當時已考上高考,我跟心愛的女生坦承這件事,心愛的女生說,那沒辦法,為了不影響你的工作,你還是得負責任。於是我全部扛下來了,忍痛離開心愛的人,我母親極力反對,差點自殺要脅,妻當時跟我母親保證簽下切結書,說她婚後一定會搬回雲林住,後來孩子也生了,我的美好未來,全部毀了,我認命,因為我做錯事。
結果接下來10年,她就是不肯搬回雲林,老大有氣喘,小時候常常半夜自己抱著就衝去醫院掛急診,我媽照顧孩子更是辛苦,一天到晚打針吃藥;我的薪水要養媽媽供家裡,再養大兒子其實差不多,結果她又用同樣一招,又不小心懷了老二,但是因為已經結婚,沒錢,還是要生下來養,我聽到時在整個心情沉重,結果老二生出來,居然是重度自閉,我媽媽必須常常帶他復健看醫生,兩個孩子常往醫院跑,我媽很操勞,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顧兩個小孩也很累,叫妻回來雲林幫忙,她總是藉故,就這樣10年不回來。
經濟壓力很大,而妻在台北賺錢,從不拿錢養孩子,還常常跟我說沒錢,每次都五千、一萬這樣拿,甚至我股票稍有賺錢,就要求買車、出國、做SPA,我為她借錢負債,她毫無感覺。後來發現,其實她都有錢,她繳自己的房貸、儲蓄險,但是就是不養小孩。
我現在跟她毫無感情了,要求跟她離婚,她才匆匆願意搬回來雲林,回來以後,我離婚心意已決,不願跟她說話,她還是一樣說謊騙我媽,教兒子說謊,要兒子疏遠我,要跟我爭兒子。10年都不回來顧小孩,現在回來爭兒子,家裡氣氛非常糟,她跟我家人一點都不合。
老師,請幫我,我不願意再跟這個女人耗盡我的生命,希望家裡快樂和平,這10年,她一再設計我,我看清她了,但是她現在就是死都不肯簽字,我不願意訴訟離婚,希望和平落幕,請問是不是有方法 還是一定要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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