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不是真的不適合在一起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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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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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不是真的不適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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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elina 發表於 2008-10-8 1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居士及各位助教安安:
我前夫多年前往生,留下一個兒子,我現在與男友同居,生有一女.
我們在一起兩年,為了子女問題一直在爭吵,
男方對女方前夫留下的兒子十分厭惡,
女方擔心男方會傷害前夫留下的兒子,
也擔心男方會溺愛自己女兒並對女兒有非分之想.
想帶著兒女一起離開,又不捨女兒沒有爸爸...
請老師解惑,感激...

出生日期:女國曆1977年10月1日下午6點
  男1964年12月15日下午4點40分
女方與前夫所生兒子2000年12月30日早上4點
女方與現在同居人所生女兒2007年9月19早上1點20分
2#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08-10-8 17: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helina 的帖子

請問上述人等出生地?
前夫於哪一年往生?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helina 發表於 2008-10-8 17:59 | 只看該作者
善奉行老師:
您好
女方出生於國外
同居人出生於台北縣
兒子出生於台北縣
女兒出生於台北市

前夫2005年往生
4#
 樓主| helina 發表於 2008-10-9 13:08 | 只看該作者
再補充一些資料:

1.  女方88年結婚94年喪夫
2.  女方父親97年農曆7月中風
3.  女方兒子97年農曆6月動手術
4.  男方94年與同事合作做生意95年被倒
5.  男方95年換工作與女方成為同事
6.  目前男方的母親與我們同住
5#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08-10-9 22: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helina 的帖子

為求100%無誤,
請問,前夫的年次?
妳的出生地在哪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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