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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日:63年5月2日11時30分 出生地: 台北市 性別:女
他的生日:64年4月21日10時左右 出生地: 汐止 性別:男
第三者: 64年9月24日 性別:女
女兒生日:95年5月17日 12時 出生地: 台北縣 性別:女
皆為國曆的時間
先生是學藝術的,在一家會館擔任管理職,職務中經常與女性員工打情罵俏,有跟他反映我不喜歡這樣,今年九月與新竹前同事開房間的信用卡帳單被我發現,要求他不可與對方聯絡,他也答應,我相信不可能斷得這麼快.
他薪水都歸我管,為了可以花天酒地,他貪污公司的錢,也被公司起訴及辭退我覺得很不舒服,所以之後他的罰鍰生活費用我不想理睬,但長輩家用我還是照給,他已經三個月沒工作,最近竟然跑去接一個苗栗的工作乾脆住在那裡,我個人覺得變相在與我分居,因為台北也有類似職缺,他怎麼不接台北的
我最近對他的態度都是用柔性的方式.我手上也有輔助的證據證明他們通姦(他自己的記錄),我現在不知道他的心到底是不是善良的.他最近是非顛倒,誰也管不動他,我不知這樣的婚姻,以後是否危害到我或小孩,希望能指點迷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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