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大師解惑我的夫妻緣分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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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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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大師解惑我的夫妻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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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q1218 發表於 2010-4-27 18: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夫國61年.12.月.18日 08 30分生  高雄市生
妻國64年.07.月.18日 16 00分生 花蓮縣生
兒國85年.07.月.14日 11 30分生 高雄市生
女國87年.03.月.22日 11 45分生 高雄市生

去年6月份離婚目前分居中徬徨想請教大師我倆夫妻有無復合機會

緣份不能強求我懂  這一年來在複合與放棄之間我心力憔悴

請大師指點一條明路
2#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10-4-29 16:1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qq1218 的帖子

請補足下列資料,以利完整推算:

1.由於先生的時辰介於兩張命盤之間,可以確認先生是否有超過8:28分?(如不確定可以考慮至戶政單位申請出生證明)。
2.民國64年有夏令節約時間,請問您所提供的出生時間是否已扣除1小時的命理時間?還是未扣1小時的夏時間?
3.請問您與先生是哪年結婚?(請將年份轉換為農曆年)
4.請問您與先生是哪年認識?(請將年份轉換為農曆年)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qq1218 發表於 2010-5-2 17:51 | 只看該作者
先生時辰超過8點28分

相識於國曆83年2月28日

奉子結婚於國曆85年1月23日

89年9月17日離婚一次 90年6月15日又補辦結婚
4#
妙因因果師 發表於 2010-5-15 18: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qq1218 的帖子

有些問題還要跟你確認:
1.之前玥琉璃助教問妳的問題尚未回答,
   有關妳的出生時間,民國64年有夏令節約時間,請問您所提供的出生時間是否已扣除1小時的命理時間?還是未扣1小時的夏令時間?
2.你們四人出生時間是早上或下午,是否能標示清楚?

本學會門訓要求很嚴謹,解答命盤前必須嚴謹定盤,「力求準確,不可輕率誤人前程」;
本門的紫微斗數需要經過時差校正,待獲得正確的時間後,才能做出神準的推論,鮮少人知斗數需要時差校正,常以錯誤的命盤在推論,
時辰上前後的差距,有時是完全不同的命格,而導致『 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甚至影響人們在人生運途上做出錯誤的判斷。

由於回覆的人力有限,若你們的出生時間是很確定的,就能加快我們回覆的速度;假使都不是很確定,只是大約知道時辰,那我們誠摯的
建議您可考慮至戶政單位申請出生證明(一份10元),謝謝。


   
5#
 樓主| qq1218 發表於 2010-5-20 18: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殊蓮〈助教〉 的帖子

夫國61年.12.月.18日 上午08 30分生  高雄市生
妻國64年.07.月.18日 下午16 00分生 花蓮縣生
兒國85年.07.月.14日 上午11 30分生 高雄市生
女國87年.03.月.22日 下午11 45分生 高雄市生

64.07.18.下午16時00分夏令已扣除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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