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6-77年間,先生有第一次婚後真正外遇,她是他們貿易部門的業務助理,
必須時常與先生(廠長)業務接觸,因為我南下在貿易公司工作,周末先生才南下
與我及女兒相聚,南下工作之前,先生就許諾言絕不會背叛我們婚姻誓言,可是只
有數個月,他就...,後來是我出面與對方兄長談判,給了五十萬,才把先生簽給他們
的悔過和解書取回,對方兄長是景美地區的惡霸,大慨因為先生天真告訴她,我們
賣掉三重的房子(主要為了讓他投資電子工廠),我有拿剩餘的50萬,所以對方兄長
才會打我先生一拳後,要他簽下以50萬賠償的悔過和解書,先生經過這事件才回頭
與我再繼續婚姻並在民國79年生我兒子,因為先生說想再生一個孩子,也許是他對
我們婚姻的一個再保證諾言吧!
因為先生長相算帥的又對外人很斯文,所以從國中到現在都很有女人緣會倒追他,
民國69年據他說我是第一個他主動要追的女生卻拒絕他,他是又哭又跪的追求,
往事真是不堪回首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