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與先生間的婚姻並非一定無離婚的可能,只是緣分糾結使然,雖對於對婚姻間的對待現況、期許,有齟齬不合的現象,但仍有牽掛事項,以及彼此仍同為子女之父母身分的職責。因此,形成離與不離間的拉扯。彼此都有些放不下,卻也不是非得迫切急著要離婚,離不離婚似乎就在一線之間,可離可不離。 但,要知道婚姻關係,並不僅僅只是感情這個面向而已,婚姻制度也意味著身分、家庭..等等責任義務。 結婚可能只需要一個理由,但離婚卻免不了得連帶去衡量其他重大價值的影響。有些人在意感受,有些人在意對待間的利害得失,也有些人在意其他,比如,..家庭、子女、曾經過往情分等等價值; 又每個人在價值競合上的比重不同。至於哪個價值更重要?諸多價值,一如手心手背,安能取捨哪個更重要? 能圓滿兼顧自然最好,但如果不能呢? 因此,除非在已預知有重大災厄悲劇的推程正在進行中,否則我們期望每個人都能圓滿,調和、調整各自的生命課題,亦能在突破障礙的過程中發見智慧與愛。互為成就的深厚緣分,絕不是無前因的,縱然某段時期的情分有缺陷考驗,但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仍會天晴,等待未必不是一個選項。據此,方才始終未曾建議妳選擇離婚,蓋仍有圓滿的可能。 不論是往世今世,人非聖賢難免犯錯,或判斷錯誤,或做錯選擇,而形成困頓的境況。從困頓走出來,走正確的道路,才是王道。我能理解妳的憤怒與無奈,也不堅持奉勸妳該守下去。但,我仍然必須忠告妳,善待因緣,儘可能的圓滿相關的價值與課題。其次,困住妳的,全然是因緣環境嗎? 不,困住妳的源頭,表面上是這段婚姻,但歸根而言,困住自己的終究仍是妳的種種心念,而不單單只是因緣上的障礙。討厭的感受向來於事無補,尚幸的是,只要妳不讓感受成為妳的主宰,討厭終究會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