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國71年國曆06/09 未時14:50 出生
我先生是民國71年國曆02/27 晚子時23:14 出生
我們的財運似乎都不佳,現在又有身孕,無法外出工作,實在很傷腦筋
常為了錢讓兩人的心情都變很差,雖然彼此嘴上不說但其實感覺的出來
想墮胎~先生不準我這樣做
先生是個很努力的人,卻總是無法有突破,我知道他有帶破財,
難道真的都沒救嗎?
我們打算這個月去公證結婚
我父母很尊重我所以一切都照我的意思走
先生那邊父母是一直擔心我們經濟問題
因為我有個侄子小四一直都寄養在我這裡(還沒跟先生認識之前就寄養了)
先生的父母知道我懷孕後要結婚了就一直反對小孩住我這裡
曾私下打給我說希望我侄子的事先處裡掉在談結婚
也告知他們那只是寄養 而這個月我姐就會帶走了
老實說~雖然對方父母的顧慮是對的,但我卻有點不舒服
變的不太喜歡去他家面對他們的質問,我侄子小時候我就疼愛有佳,
因為我姊已離婚工作不穩定帶小孩不方便,
所以我收留他 當時我單身 沒經濟壓力的問題
他父母反對我照顧他 就讓我有點不舒服了
私下跟我先生說 把小孩丟回我們娘家就有人會處裡
這是處裡事情的態度嗎?
如果真的那麼簡單為何又是我在收留呢
講都講不聽耶
要帶就要帶好 這才是負責任吧
就算要他離開也該讓我姊那邊生活工作OK才可以吧
難道要看他們母子去死才叫做我在處裡嗎
目前我已經懷孕兩個月了
卻要我先處裡姪子的事才要去我家談婚事
因為懷孕是不能拖的 很顯然他們是希望我姊馬上把我侄子帶走
還好我先生知道我們的狀況 叫我不用理他家父母
因為很盧
我真的不懂 只是一個小孩真的有麼嚴重嗎
我跟先生雖然缺錢但是也沒窮到一個小孩的三餐都養不起
我知道他們是擔心我們夫妻,以及孩子教育責任問題
但是用錯方式來表示 |